答疑精选 | 加班工资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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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Question
热点问题
跨境应税服务补登记免税备案可否退税?
我公司以前年度未对出口服务申请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请问现在是否可以补登记免税备案并且对以前年度的税款申请退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未进行免税申报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税款或者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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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29 号)(四)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跨境应税行为,已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的,不再重新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免税跨境应税行为,未办理免税备案手续但已进行免税申报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办备案手续;未进行免税申报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税款或者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全部联次追回后方可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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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Question
热点问题
已按经营所得纳税还要代扣代缴工人的个税吗?
我司承接了一个建筑项目,我司是钢结构专项目分包,下面有部分劳务分包给个人承包了,个人带了50多个工人干项目,给我司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完税的时候交纳的是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下面干活的工人需要由谁进行代扣代缴呢?
Answer
参考答案
个税是由支付方进行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因贵司与分包个人签订的是分包合同,分包个人全额代开发票给贵司,贵司全额与分包个人结算,分包个人作为经营所得自行申报,贵司没有扣缴义务。而分包下面的工人工资个税问题就要看分包个人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合作方式了,对于这部分,贵司没有工资发放决定权,没有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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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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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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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运营微信公众号怎么开票?
帮其他公司代运营微信公众号,指导怎么做视频拍照上传到公众号,开什么发票比较合适?
Answer
参考答案
我们理解,贵司履行的是代运营和指导的职能,并未实际拍摄和剪辑。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建议按照现代服务-运营咨询服务的发票税目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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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六)现代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受托对相关事项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职业技能鉴定、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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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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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加班工资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Answer
参考答案
加班费应该计入社保基数的,工资总额是社保的基数,但是由于加班费是变动的,而社保基数一年不变的。实际操作中,社保基数的计算是第一年进公司的时候是月工资为基数,第二年开始就是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这个时候加班费已经算到工作总额,影响了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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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 号)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 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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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一
考
”
不是高新,也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A. 可以
B.不可以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公司找的临时性用工,他自己购买了社保,我们这边还可以给他买吗?
参考解析:对于公司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保的可以不再购买保险,否则重复参保也只保留一个的。政策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 号)(四)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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